本報訊 20日,南京市第十六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七次會議上,南京市政府作了關于《南京市養老服務條例(草案)》的起草說明,擬將“喘息服務”“家庭養老床位”等南京特色做法寫入地方立法。
南京市人大社會建設委員會提交的《關于南京市養老服務的調查與思考》顯示,到去年末,南京60歲及以上戶籍老年人口占戶籍總人口21.07%,80歲以上占總人口3.2%,平均不到5個人中就有一個老人。剔除在校大學生及駐寧部隊等因素,實際人口老齡化率達24%,老齡人口以每年4萬左右的速度增加。南京此次立法,就是要從法治層面解決養老服務領域政策依據效力不高、法律執行不到位問題。針對百姓最為關注的“居家養老,失能、失智、高齡老人困住子女怎么辦”等問題,南京擬采取“喘息服務制度”,對長期需要由家屬居家照護的失智、失能老年人,要求所在地民政行政主管部門,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安排老年人短期入住養老機構或者由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組織上門照護。
條例(草案)還擬規定,鼓勵養老機構或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組織,按照養老機構服務內容和標準,在失智、失能、半失能老年人家中,設置家庭養老床位,安裝必要的呼叫應答、信息傳輸和服務監控監督等設備,提供規范化、專業化養老服務。據了解,這項家庭養老與機構養老相結合的方式,屬全國首創。
(肖利民 俞景輝 仇惠棟),文章來源:新華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