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社會福利院自2024年3月1日起執行新版收費標準,有效期至2027年2月。該院收費項目主要包括床位費、護理費及生活雜費三部分,具體費用根據服務類型和居住條件差異化設置。
床位費分為五檔標準:朝北五人間每人每月960元,朝北雙人間1200元,朝南五人間1020元,朝南雙人間1260元,套間2520元。包間床位費按實際設置床位收取,電費實行基礎度數減免政策,每人每月最高減免10千瓦時,超出部分按實際用量計費。
護理服務采用分級收費機制,共設13個護理等級。基礎護理費從600元/月(三級護理)至3000元/月(完全不能自理)不等,具體根據《老年人生活自理能力等級劃分與評定表》評估確定。包間護理費需加收空床位費用的60%,護理費基準價允許上下浮動10%。
其他費用方面,伙食費依據非營利原則按實際成本收取,每月費用結算以30天為基準,不足整月按實際入住天數折算。該院作為公辦養老機構,在保障"三無"老人基本養老需求的同時,向社會開放剩余床位,收費標準較市場同類機構更具普惠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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