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北京市發改委、市民政局日前發布公告,征集城企聯動普惠養老服務專項行動第二批備選養老服務企業及儲備項目,符合條件的企業提供普惠養老服務,每張床位將可獲得2萬元標準的資金支持。
和第一批備選養老服務企業及儲備項目相比,第二批更偏向于新建、籌建項目,且鼓勵跨界進入養老領域的投資型企業與符合條件的輕資產服務型企業開展合作。
公告稱,企業需同時滿足三個條件:
鼓勵有實力、信用好、有投資意愿的企業按照給定條件自愿申請。與城市政府簽訂合作協議,在享受中央預算投資支持、城市政府政策支持包的同時,為廣大老年人提供普惠性養老服務。
(一)申報2020年儲備項目要求:2020年在北京市內有在建或者2020年底前開工新建(改擴建)養老服務設施,建設用地已落實或能夠于2019年底前落實,前期手續較為完備。如屬于租賃土地建設養老服務設施的,必須能夠提供十年以上租賃合同。
申報2021、2022年儲備項目要求:2021、2022年計劃新開工建設(含改擴建)項目。
(二)養老服務設施建設的功能布局、參數設置等可參照《老年養護院建設標準》(建標144-2010)、《特困人員供養服務設施(敬老院)建設標準》(建標184-2017)的規定執行,但各類養老服務設施床均面積指標原則上不得低于上述建設標準的下限。
(三)申報項目應當是包含深入開展醫養結合的土建項目,護養型床位比例需達到60%以上。對于不新增床位的裝修、設備購置項目不予支持。投資主體為醫療機構的養老項目,需為獨立法人。鼓勵跨界進入養老領域的投資型企業與符合條件的輕資產服務型企業開展合作。
在支持范圍上,公告指出:
此次征集的儲備項目要符合《實施方案》及其附件要求,重點支持社區養老和醫養結合設施建設,包括以下方面:
一是支持養老服務骨干網建設,發展集中管理運營的社區嵌入式、分布式、小型化、連鎖化的養老服務設施和帶護理型床位的日間照料中心(即本市具有臨時托養功能的老年人照料設施),增加家庭服務功能模塊,強化助餐、助潔、助行、助浴、助醫等服務能力,夯實居家社區養老服務網絡,增強養老服務網絡的覆蓋面和服務能力。
二是支持專業化養老服務機構建設,對接社會服務兜底工程,強化對失能、失智老年人的長期照護服務。
三是支持同時包含以上兩類內容的體系化養老服務項目建設。
公告指出,對于經篩選納入城企聯動普惠養老服務專項行動支持的項目,原則上,中央預算內投資按每張床位2萬的標準給予支持。
此次征集備選項目依舊強調醫養結合,尤其要求護理型養老床位必須達到60%以上。但其實北京市還沒有專門文件對護理型床位進行定義,此次認定或將以收住失能失智人員數量來進行判定。具體情況還待《城企聯動普惠養老服務專項行動實施方案》的出臺。
目前,上海市的《養老機構護理型床位設置指引(試行)》對護理型床位做出了明確的定義。
《指引》指出,養老機構護理型床位是指在養老機構內部面向失能、失智老人照護服務需求,體現基本生活照護功能和與生活密切相關的醫療護理服務功能的床位設施。
設置護理型床位,養老機構必須滿足規定的人員設置:
(一)醫護人員:至少配備2名注冊護士(其中1名為主管護師)。每增加100張護理型床位需增1名護士或中級養老護理員。
(二)社工人員:至少配備1名社工或心理咨詢師(可兼職)
(三)康復人員:至少配備1名。
(四)營養師:至少配備1名。
(五)護理人員:護理人員與護理型床位數配比符合DB31/T685—2013《養老機構設施與服務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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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于《北京市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