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區縣(自治縣)人力社保局、財政局,各有關單位:
經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和重慶市人民政府同意,重慶市作為全國首批長期護理保險制度試點城市。經研究并商民政等相關部門同意,現將《重慶市長期護理保險制度試點意見》印發你們,請結合實際,積極穩妥推動實施。
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重慶市財政局
2017年12月11日
重慶市長期護理保險制度試點意見
為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推進健康中國建設,解決長期失能人員的長期護理和日常照料難題,按照十八屆五中全會在“十三五”規劃中明確的“探索建立長期護理保險制度”和十九大提出“加強社會保障體系建設”要求,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開展長期護理保險制度試點的指導意見》(人社廳發〔2016〕80號)精神,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試點意見。
一、指導思想、基本原則
(一)指導思想
全面落實十八大五中全會和十九大精神,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和治國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全面落實習近平總書記視察重慶重要講話精神,緊緊圍繞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和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探索建立長期護理保險制度,加強社會保障體系建設,扎實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不斷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
(二)基本原則
堅持保障基本,合理確定保障范圍和待遇標準;堅持多渠道籌資,合理劃分籌資責任和保障責任;堅持“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略有結余”的原則籌集和使用基金;堅持全市統籌、分級管理、責任分擔、持續發展;堅持政府主導、專業運作、市場服務;堅持整體設計、試點先行、逐步完善,探索創新可持續的管理服務機制。
二、主要目標
按照“先職工、后居民,先試點、后推開”原則,探索建立以社會互助共濟方式籌集資金,為長期失能人員的基本生活照料和與基本生活密切相關的護理提供資金或服務保障,與醫療保險相對獨立、互相銜接的社會保險制度。力爭利用1—2年時間,通過選擇部分區縣試點,基本形成適應我市實際的長期護理保險制度(以下簡稱“長護保險”)政策框架、護理需求認定和等級評定標準、長期護理管理服務規范和運行機制。
三、基本政策
(一)參保繳費
1.參保對象。試點期間,長護保險制度覆蓋城鎮職工醫療保險(以下簡稱職工醫保)參保人群,其在參加職工醫保的同時,應當同步參加長護保險。隨制度探索完善,逐步將城鄉居民醫保參保人員納入覆蓋范圍。
2.籌資方式。試點階段,長護保險資金通過醫保基金、個人繳費、財政補助等渠道籌集,接受企業、單位、慈善機構等社會團體和個人的捐助。
3.籌資標準。長護保險資金籌集標準每年由市人力社保局、市財政局等部門根據我市經濟發展水平、基金運行情況和長期護理等情況測算確定。2018年籌集標準為150元/人/年。其中醫保基金補助60元/人/年,職工醫保參保人個人承擔90元/人/年。個人繳費部分通過職工個人賬戶代扣;以個人身份參加職工醫保一檔的參保人員由個人繳納。
(二)待遇享受
1.享受條件。長期失能人員同時滿足以下條件享受長護保險待遇:
當年參加了長護保險且正常享受職工醫保待遇;因年老、疾病、傷殘等原因長期臥床或經過不少于6個月的治療,病情基本穩定,需要長期護理,并經評定失能等級達到重度失能標準的人員。
2.享受時間。經評定符合重度失能標準的人員,從評定結論下達次月起享受長護保險待遇。經治療康復后重新評定不再達到重度失能標準或參保人死亡的,從評定結論下達或死亡的次月起停止給付。
3.享受方式。失能人員可根據自身實際選擇入住長護保險協議機構(以下簡稱協議機構)集中護理服務或由協議機構提供上門護理服務。
4.享受項目。長護保險支付符合享受條件的失能人員在協議機構發生的符合規定的飲食照料、排泄照料、行走照料、清潔照料等基本生活護理服務項目費用。長護保險護理服務項目及標準由市人力社保局另行制定。屬于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等社會保險基金支付,以及應由第三方依法承擔的護理、康復等項目和費用,長護保險基金不予支付。
5.其他事項。參保人員經評定達到重度失能標準的,其評定費用納入長護保險基金支付。經評定未達到重度失能標準的,其評定費用由參保人支付。
四、服務管理
(一)經辦服務
長護保險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負責經辦管理服務。試點區縣要加強經辦管理服務能力建設,規范機構職能設置,優化服務流程。在確保基金安全和有效監控的前提下,可通過購買服務的方式委托第三方機構承辦具體服務工作。購買服務采購辦法由市人力社保局、市財政局另行制定。
(二)評定管理
按照“公開、公正、透明”的原則,制定失能等級評估辦法。探索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委托第三方機構進行失能等級評估。建立長護保險待遇享受人員失能等級年度復評機制,經治療康復并復評等級不符合享受條件的,停止支付長期護理保險待遇。
(三)協議管理
轄區范圍內具有護理資質的醫療機構、養老機構和有護理經營范圍的法人主體,可申請成為長護保險協議機構。試點區縣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按照“統一規劃、合理布局、總量控制、鼓勵競爭、優勝劣汰”原則,與護理機構簽訂服務協議,并建立動態管理機制。協議機構的基本條件和管理辦法另行制定。
(四)結算標準及方式
1.結算標準。屬于長護保險支付服務項目范圍及支付標準以內的費用,不設起付線,由長護保險基金按50元/人/日的標準結算。
2.結算方式。長護保險基金支付由試點區縣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與協議機構按月結算支付。
(五)基金管理
長護保險基金按照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制度和“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略有節余”的原則實行市級統籌、分級管理、單獨核算、專款專用,基金收支運行接受財政、審計和社會的監督。試點期間,各區縣當期基金收支缺口,通過市級調劑金、本地區財政補助等渠道解決。市級調劑金管理辦法另行制定。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穩步推進試點
試點區縣要高度重視、精心組織,在黨委、政府的領導下,人力社保、財政部門要充分發揮統籌協調作用,明確工作要求,細化工作分工,強化部門聯動,認真研究和解決存在的問題,及時總結相關經驗和做法,確保試點工作出成效。
(二)部門聯動,明確職責分工
市人力社保局負責長護保險工作的統籌管理,指導試點區縣人力社保部門做好試點工作。試點區縣人力社保局負責本轄區長護保險的組織實施工作,財政部門負責長護保險基金的監督和管理,明確長護保險基金的財務列支和會計核算辦法。
(三)強化監督,確保運行規范
試點區縣人力社保局應嚴格按照有關要求,落實長護保險的評定、復審機制,加強對基金籌集、評定、復審、費用支付等環節的監督管理。建立舉報投訴、信息披露、內部控制等風險管理制度,有效防范欺詐行為,確保基金安全有效。
(四)加大扶持,培育護理市場。
大力發展社會化護理服務市場,支持社會資本創辦各類養老護理機構。鼓勵社區居家護理,支持社區居家養老護理機構建設,提高社區護理服務能力。鼓勵具備條件的衛生院校、職業培訓機構培養職業護理服務專業人員,提高護理服務質量。
(五)加強宣傳,建立工作機制
試點區縣人力社保部門牽頭,會同財政、民政等相關部門建立信息溝通機制,建立定期會議制度、簡報專報制度、試點工作聯絡員制度,按季度向市人力社保局報送試點工作進度和試點情況。加強宣傳,充分調動廣大人民群眾的積極性和主動性,凝聚社會共識,為試點順利推進構建良好的社會氛圍。
六、其他事項
(一)建立獎補機制
根據試點區縣長期護理保險運行情況,對試行良好、管理規范的區縣,市級通過轉移支付的方式給予基金補助。
(二)出臺配套文件
本意見印發后,市人力社保局、市財政局還將出臺具體實施細則、失能評定及管理辦法、協議機構管理辦法、護理服務項目及標準、基金監督管理辦法等其他系列配套文件。
(三)實施專項督導
各相關部門要高度重視,共同推進試點工作有序開展,市人力社保局定期組織督導調研,研究試點中出現的問題及應對措施。試點中遇有重大事項,要及時向市人力社保局、市財政局報告。
(四)開展試點審核
擬參與試點的區縣請于2017年12月底前由區縣人力社保、財政聯合報區縣政府批準后,書面向市人力社保局、市財政局提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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